国管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了,第三套住房也可提取
过去,国管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购房想要提取公积金,最短的频次也要3个月才能提一次。而且如果是家庭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,是不能提取公积金了。
近日,国管公积金发布了《关于优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》,其中规定,国管公积金职工可以办理按月提取啦。同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。
所谓“按月提取”,就是缴存职工可以提出申请,绑定提取收款的银行卡,审核通过后,每月将自动打款提取的公积金到个人账户。
根据此次下发的通知,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,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同时,此次国管公积金扩大了适用范围。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,由过去不可以该套住房提取公积金,此次也放宽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。
而且,国管公积金还规定,在北京市外的户籍地(或原籍)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购买自住住房的,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举个例子,一位北京的缴存职工,老家是江苏省的,如果在江苏购买住房,也可以用江苏这套住房来提取北京缴存的公积金。
可能不少粉丝会询问,国管公积金放宽了提取条件,那么市管公积金呢?
其实,这些政策市管公积金早就已经实施了。目前,无论是按月提取,还是三套及以上住房提取,或是老家购房提取,市管公积金都可以申请办理提取的。
此外,国管公积金有一个特点,就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计算贷款额度会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多少有关,余额越少,贷款额度就越少。
这次国管公积金还出台了一个政策,就是本月5日后,因租房提取公积金的,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提取资金金额可合并计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也就是说,之前因为租房提取的,提取出来的钱,仍会计算在贷款认定的账户余额中。大家租房可以放心提取,对将来的贷款没有影响。
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“京房字”,作者:京房字,36氪经授权发布。















